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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2008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网上认定的通知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20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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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派遣信息认定对象 派遣信息认定的对象为我校已确定就业的2008届所有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,以上毕业生必须参加信息认定,否则,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; 2. 认定说明: ⑴ 请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相关信息,注意有无错别字,单位名称、单位所在地等信息是否有误; ⑵ 已落实单位、签订三方协议书并且解决户口、档案关系的毕业生,其派遣信息以三方协议书为准; ⑶ 已落实单位、但不解决户口、档案关系的毕业生,自己联系好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,派遣信息以接收函为准 。若无接收函,派遣信息以本人填写的信息为准(点击可查阅各省二分派遣名单); ⑷ 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,请自己联系好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,派遣信息以接收函为准 (点击可查阅各省二分派遣名单)。若无接收函,派遣信息以本人填写的信息为准; ⑸ 派遣信息认定时间: 5月20日—5月30日为电子派遣信息认定; 6月1日-6月7日 ,由学院组织进行派遣信息本人签字认定, 6月8日 后上报就业派遣方案,由于个人原因没有进行本人签字认定造成本人派遣信息无法上报,后果自负; ⑹ 签订就业协议正在办理过程中或户口指标未批复的毕业生,需出示用人单位证明,明确可以接收办理完毕日期,则本人派遣信息暂不认定, 只须在认定表格的最后一项填入单位全称 。待签约完毕后再认定。 ⑺ 对推免和考上研究生的同学,请在单位名称处填写即将就读学校的全称。其它字段就不用填写。 ⑻ 在认定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联系学院辅导员。 ⑼ 如果派遣信息为空白,则说明本人协议书未返回,请持相关材料(包括就业协议书、接收函等)交给学院辅导员统一修改, 请本人不要随意添加! ⑽ 我们的系统会每隔一天对数据进行更新一次,若协议书已交但没有派遣信息的同学,请在交协议书后的第二天进行认定。
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8-5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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