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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毕业生派遣信息认定现已开始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3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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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届毕业生派遣信息认定现已全面展开,请毕业生按照学院统一组织参加认定。认定时间:6月3日——6月10日。 认定说明: 1、请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相关信息,注意有无错别字,单位名称、单位所在地等信息是否有误,若有误请在下一行空白处填写修改信息; 2、已落实单位、签订三方协议书并且解决户口、档案关系的毕业生,其派遣信息以三方协议书为准; 3、已落实单位、但不解决户口、档案关系的毕业生,自己联系好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,派遣信息以接收函为准 。若无接收函,派遣信息以本人填写的信息为准; 4、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,请自己联系好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,派遣信息以接收函为准 。若无接收函,派遣信息以本人填写的信息为准; 5、派遣信息认定时间: 6月3日-10日,由学院组织进行派遣信息本人签字认定,因6月10日后上报就业派遣方案,由于个人原因没有进行本人签字认定造成本人派遣信息无法上报,后果自负; 6、签订就业协议正在办理过程中或户口指标未批复的毕业生,需出示用人单位证明,明确可以接收办理完毕日期,则本人派遣信息暂不认定,待签约完毕后再认定,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与学校签订户档代存协议; 7、定向毕业生按原定向单位统一派遣,解除定向协议的毕业生若无接收单位仍按原单位派遣,有省内接收单位者,按接收材料信息派遣; 8、参加北京村官、北京基层、西部计划、北京支教的毕业生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派遣方案,无需认定; 9、若认定表中不包含本人信息(除春季毕业生外),请先向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再做统一调整。 核对方式: 文本核对:即6月3日-10日由本人签字认定。就业中心将于6月3日给各学院发放认定信息单,所有毕业生须仔细校对并签字。无签字的信息视为同意回省二分。 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。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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